赴日留學之役男回台探親時
需準備的相關文件及手續
一、適用對象
(一) 已就讀國外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(含語文學校)之役男,
得檢附經駐外辦事處驗證之在學證明,及護照正本向入出國及移民署(
以下簡稱移民署)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再出國;其在國內停留期間,每次不
得逾 3個月。停留期限屆滿,如因就讀學校尚在連續假期間,請檢附經驗證
之就讀學校所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,申請延期出國,最長不得逾 3個月。役
齡前或於19歲之年1月1日以後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,準用之。
二、回台前需準備的文件及手續
若學生想趁著放假期間回台探親時,預計回台日期的前 3個月,就需先向學
校申請『三個月內核發的英文版在學證明』(例如計畫 8/22 回台,5/22 就
需先申請在學證明,以學校開立的日期為準。) 之後再到所在區域的「台北
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」申請《在學證明書驗證(役男出境、考試用)》。
三、申請《在學證明書驗證(役男出境、考試用)》應備文件:
(一)、本人申請:
1. 申請書1份。
2. 在學證明書正本(三個月內所核發,另附影本一份給駐日辦事處存檔)。
3. 申請人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。
4. 驗證費1,500日圓。
(二)、委託他人申請:
1. 申請書1份。
2. 在學證明書正本(三個月內所核發,另附影本一份給駐日辦事處存檔)。
3. 申請人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。
4. 代理委任狀(非本人申請時提出)及代理人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。
5. 驗證費1,500日圓。
(三)、郵寄申請:除了上述文件外,自日本國內郵寄辦理者,應附日本郵局快
遞郵資900日圓。
(四)、在學證明書驗證完成樣本: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會於在學證明背面
蓋上證明專用的貼紙與戳章,回台後將此份文件及護照正本一起送至移民
署服務站申請『再出國手續』即可。
在學證明書(正面) 在學證明書(背面)
四、在學證明應注意事項
(一) 第1次回國時,在學證明要請學校寫明就讀學校之課程內容、修業年限(何
時入學、預計何時畢業)或修習之學位。
(二) 如果學校假期超過 3個月,請檢附經驗證之就讀學校開具之假期期間證
明(請學校寫明「開學日期」),申請延期出國,在國內停留期間最長自
入國之翌日起不得超過6個月;超過6個月者移民署不受理申請。
(三) 在學證明要在返國前3個月內由就讀學校開具,須經當地駐外館處驗證;
其餘文件為外文者(除英文外)須附中文譯本,並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
內公證人認證。
(四) 在學證明未註明就學年限之役男,每次申請出國均需檢附入國之日起算前
3個月內,經駐外辦事處驗證修習高中以上學歷學校(含語文學校)之在學
證明正本(限單次使用),送由移民署收繳。
(五) 曾檢附註明就學年限且經外館驗證之在學證明正本者,於該就學年限期
間內申請再出國,僅需檢附同一學校之下列文件之一(均不必再驗證):
1. 上學期成績單。(指學期結束返國前之前一學期,而非甫結束之學期)。
2. 尚未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繳費通知單(指即將開學且正要開學的那一學期)。
3. 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當(下)學期(年)繳費通知單及匯款單。
4. 國前確曾在同學校就學之證明(例如:學分證明、入國之日起算前3個月
內由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、新的學生簽證)。
(六) 在國外學歷承接階段期間(如:在國外高中畢業已取得下一學程之入學許可
),仍須符合就學最高年齡,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,研究所碩士班至27
歲,博士班至30歲。但大學學制超過4者,每增加1年,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
1歲,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、博士班者,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,其順延博
士班就讀最高年齡,以33歲為限。
(七) 在學證明內容應包括:
1. 學生姓名英文拼音應與護照上姓名拼音相同。
2. 學生出生年月日。
3. 何時入學或正式上課日期。
4. 修習高中以上正式學歷課程內容。
5. 修業年限或何時畢業。
五、回台後申請再出國:
而役男回台 2~3天後,記得需到居住地附近的移民署服務站申請『再出國手
續』,附上『經由駐外辦事處驗證之在學證明』以及『護照正本』,其
在台停留期間,每次不可超過3個月。
六、日本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地點:
■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
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JP/mp.asp?mp=202
住所:東京都港区白金台5-20-2
電話:03(3280)7811
■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横浜分処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JP/YOK
住所:横浜市中区日本大通り60番地 朝日生命横浜ビル2樓
電話:045(641)7736~8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JP/OSA
住所:大阪市西区土佐堀1-4-8 日栄ビル4樓
電話:06(6443)8481~7
■ 台北駐大阪経済文化弁事処福岡分処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JP/FUK
住所:福岡市中央区桜坂3-12-42
電話:092(734)2810
■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那覇分処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JP/NA
住所:沖縄県那覇市久茂地3-15-9 アルテビル那覇6樓
■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札幌分処
http://www.roc-taiwan.org/JP/OKD/
住所:北海道札幌市中央区北4条西4丁目1番地 伊藤ビル5樓
電話:011(222)2930
■ 內政部出入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
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/mp.asp?mp=1
諮詢專線:(02)2388-39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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