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換發日本駕照(一)
自2008年10月1日 起,台灣駕照持有人得免路考及筆試申請換發日本駕照。
制度概述如下:
1. 依照日本當局所定的對照表(請参考以下連結),核發同等級之駕照。
◎日臺駕駛執照分類及可駕駛之車輛類別對照表
2. 仍需通過視力、聽力等其他體適能檢查及駕駛經歷的確認。
3. 取得臺灣駕照後之在臺停留期間總計未滿3個月者,不適用此一特例措施。
4. 經由此特例措施而取得日本駕照者,不會沒收其臺灣駕照。
5. 上述以外,有關因年齡或駕駛經歴所產生之限制或申請手續等其他事項,均
適用現行之日本道路交通法令及相關通知之規定。
※ 辦理申請手續時請準備下列資料:
(1) 申請書 (2) 身分證明文件(護照、外國人登錄證等)
(3) 照片1張(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高3公分,寬2.4公分素色背景脫帽照片
背面請寫上姓名及拍攝日期)
(4) 臺灣駕照(無須再經驗證手續) (5) 臺灣駕照的日文譯本(無須再經驗證手續)
(6) 取得駕照後在臺灣停留了3個月以上的證明文件(通常為護照)
(7) 手續費(在東京都內申請換發普通駕照之費用為4,500日幣)
※ 申請手續中所需的日文譯本需由下列之任一機構發行:
(1) 受亞東關係協會委託之台灣的公路監理機關。
(2)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、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、臺北駐大阪經濟文
化辦事處福岡分處、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、臺北駐日經濟文化
代表處那霸分處。
(3) 社團法人日本自動車聯盟。
※ 申請地點在日本各都道府縣警察局的駕照中心。由以下連結確認所在地。
◎日本駕照中心一覽表
以上引用於財團法人交流協會的網頁:
http://www.koryu.or.jp/taipei-tw/ez3_contents.nsf/New/
24E1AC346F7FEE8B492574C80020DF21?OpenDocument
感謝 大原周先生熱情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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